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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周国平律师
手机号码:15067005943
邮箱地址:352024596@163.com
执业证号:13308201110223614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衢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世外桃源大酒店
一、不满14岁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14岁但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八种罪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4岁,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以,在我国,不满14岁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1、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3、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应当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4、学校应当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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